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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的编制要求(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市政府第2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13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过渡期建设项目中后期环保审批改革的意见》(沪环保评[2016]189号)。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后应当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必须提交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要求如实反映项目的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实施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和性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名称及性质(独资、合资、国有、民营、集体、股份制、其他)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变更)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


2、环评文件审批


………….年……月由……………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海市环保局批复文号).


3、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环境监理单位、工程基本情况、实际选址选线、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期环境监理情况、施工期环境监测结果等.


4、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应包括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主要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或规模、功能;


*主要原材料、燃料的名称和用量,用水量、排水量等;


*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


*主要辅助设施,如锅炉、泵房、空压站、冷却塔、空调等;


5、生产计划


二、环境保护设施概况


环境保护设施概况应反映环保设施名称、类型、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内容应包括废水总量,共有几套废水处理设施,每套设施的处理工艺,预期处理效果,处理后废水的排放方向(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应提供排水证明材料)。


*废气,包括工艺废气、锅炉烟气,污水处理臭气,厨房油烟气,以及环评批文中规定的其他废气,内容中应包括各种废气的处理工艺,各排气筒的位置、高度、排气量等。


*噪声,应反映噪声来源,噪声源的位置,降噪措施(如避振减振,封闭,吸声隔声等)。


*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粉尘、炉渣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包括企业内部循环利用,委托其他单位综合利用,以及委托其他单位无害化处理处置。凡是委托其他单位处理处置的均应提供委托合同。如属危险废物(应办理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备案表),接受危险废物单位必须具有上海市环保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如果接收危险废物单位非本市企业,还必须提供该企业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的证明。


*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测机构,包括人员安排及培训,检测仪器、监测设备的配置、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管理维护制度、环保设施岗位操作制度、突发事故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制度(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应至环保部门备案)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三、信息公开情况


建设单位应按照环保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将建设项目开工前的信息、施工过程中的信息、建成后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公示时间、网站、页面截图、公众意见反馈情况等)。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对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要求,找出存在的问题(包括工程问题和管理问题)和差距,为使环保设施和主题工程同时投入使用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应包括具体整改内容,实施责任人,时间安排等。


建设单位(公章)


日期

详情请点击下方文件。

升达能源再生利用项目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月报(2015年9月份)

升达能源再生利用项目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月报(2016年9月份)